|
站内搜索 |
|
|
|
|
|
关于暂定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5-27
发布人:长沙市国资委
|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我市社会保险结算年度从2010年起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滞后,导致部分业务无法正常办理,影响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精神,暂定我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准数为2500元/月,最低缴费基准数为1500元/月,最高缴费基准数为7500元/月,执行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并对前期缴费进行差额结算。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相关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