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市属企业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流程
二、设定依据:《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37号)及长企改办阅[2015]2号会议纪要
三、申请条件:市属国有、集体、改制及破产关闭企业。
四、办理材料:《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协议书》、企业维修资金账务资料、需缴存物业维修资金信息资料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办理地点:市住房保障局综合处、市财政局企业处
七、联系电话:市住保局84662724
八、办理流程:
1、市属企业向市住房保障局申报归集,申报时需提供分离移交协议、企业维修资金账务资料,需缴存物业维修资金信息资料。
2、市住房保障局审核企业住户资料信息,核准应缴存的物业维修资金数额,下达缴存通知。
3、企业凭缴存通知将资金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市财政局凭移交协交变账户名,凭缴款凭证出具维修资金归集证明。
4、企业将维修资金归集证明(复印件单位留存)和分户明细(新归集的提供)交至所在社区。
5、申请使用时,按照小区业主提出、社区初审上报、市住房保障局审核、市财政局核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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