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小区物业管理分离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大推进分离工作力度。2018年3月5日,长沙市企改办组织召开了中央驻长企业物业管理分离工作布置会。区县(市)政府及平台公司、6家意向参与物业管理接收的国有物业公司和所有驻长中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6家国有物业公司代表分别进行企业情况推介。市企改办督查部部长彭亚辉重点解读了市企改办印发的《关于明确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改造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事项的通知》(长企改[2018]3号)、《关于规范中央驻长企业“三供一业”分离改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企改[2018]4号)等文件,并规范了中央驻长企业物业管理分离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4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驻长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接收及物业改造实施协议签订工作。
最后,市企改办、市国资委副主任杨能武提出了两点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驻长央企2018年年度任务。一是要强化目标意识。国家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纳入了深化改革项目,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省市、区及驻长企业应
该统一目标,细化目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二是要强化工作机制。要坚持“三动”促效果,完善制度促规范,问题导向促协调,挂点联系促进度;三是要强化督导考核。继续纳入绩效考核,继续实行季讲评、月调度,继续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抢抓政策“窗口期”,把握物业分离方向。一是重点释义《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指导企业抓紧时间签订移交协议,申报国有资本预算补助资金;二是根据长沙市要求,“分条”“分块”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如企业小区具备条件,可一次性达到市场化管理水平的可直接社会化,无法一次性达到市场化管理水平,通过设置“过渡期”方式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改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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