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国资工作会议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为主线,以推动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为契机;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导,以防控债务风险为抓手;以强化党的建设为保障,深化改革、夯实监管、防控风险,强化党建、勇于担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贡献国资力量。
2018年力争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含区、县)达到9000亿元,其中,市属国家出资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400亿元。市属国家出资企业实现利润18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下降1-2个百分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1%以上。
一、深化国企改革,释放改革活力
1、抓好市属国企优化重组。开展“深化改革攻坚年”活动。继续完善《长沙市文旅集团组建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尽快实现集团组建挂牌。进一步深化完善建发集团、交通集团、文旅集团、联合产交所等国企改革重组整合工作。按照“企业归类、主业归核、资本归集”的整合原则,继续推进“压层级减法人”工作,下大力气推动市属国企集团层面的二级及以下公司的重组。按市政府要求,继续做好政资政企分开扫尾工作,推进接收整合及规范监管落实到位。
2、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申报立项、积极稳妥、成熟一户、批复一户”的原则,继续做好已经立项批复的湘船重工、先导产投的混改指导工作,稳步推进粮食集团等竞争类国企混改试点,积极协调长房集团的混改工作推进,全年力争实施混改企业5户以上。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3、全面启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制定出台《长沙市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实施方案》,推动出台配套政策,制定操作细则,开展培训指导,列出目标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年内完成目标任务清单的三分之一以上,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
4、提升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推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人社局、编办、国资委三部门联合发文出台《长沙市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和外派监事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人才备选库建设,完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外部董事和外派监事履职工作纪实、述职报告制度,选择1-2户左右竞争类国企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职业经理人试点。
5、加大驻长央企、省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力度。在做好市属企业属地社会化管理进入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驻长央企、省企水电分离移交工作,按要求做好中央驻长企业职工小区物业管理接收工作,启动省属企业职工小区物业改造工作,在取得全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驻长央企、省企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工作。
6、做好“为改革点题”试点。落实省、市深改办要求,推动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市属国企集团公司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竞争类国有企业项目跟投试点工作。
二、推进转型发展,增强国资实力
7、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紧扣全市国资国企“十三五”发展目标,指导市属国企集团公司做好2018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指导市属国企集团公司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中期调整工作,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安排,指导市属国企集团公司制定2019-2021年的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制定出台《长沙市市属国家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8、全面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出台《长沙市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摸清投资平台公司资产、债务真实状况,以及企业经营实力和市场化程度,掌握真实底数,找准问题症结,分类采取措施,处置盘活各类资产(含股权、债权),妥善化解存量债务。
9、大力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开展“转型发展突破年”活动。制定出台《长沙市推进市属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工作方案》,提升法律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完善自主经营、独立决策、互相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力促企业经营模式转型。加快推进企业内部管理市场化改革,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
10、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组建市国资委法律风险防控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试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进一步强化企业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企业债务管理办法,对企业债务的“借、用、还”进行全过程监管,像管资产一样管好企业债务。
11、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加大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力度,提出推介拟上市企业名单,加大指导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企业整体上市和核心资产上市。2018年重点做好水业集团、燃气实业、麓谷实业等企业上市推进相关服务工作。
12、深化开放合作和项目建设。指导服务国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对接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坚持以项目建设助推企业发展,以振兴实体经济提升传统产业,通过对“老字号”、“老品牌”等资源的挖掘,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精心谋划推介一批产业项目、加强与央企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资本合作,推动国投集团等国企所设基金进入新型产业。同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建设调度服务,力争调度市属国企项目建设投资达180亿元以上。
三、转变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系
13、创新优化国资监管体制。制定《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加快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机构内部设置,完善履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分层分类监管,整合监督资源,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类监督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由直接监管向清单式、章程化管理转变,由事前审批向事前、事中、事后协调监管转变。
14、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突出质量效益与推动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差异化分类考核,科学制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分配配套政策,科学开展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企业年金审核备案管理,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探索建立市场化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体系。
15、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工作。开展国资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加强制度培训、案例解读、督促检查,推动“1+N+X”国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出台《长沙市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长沙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管理办法》,编制《长沙市国有资产年度运营报告》,完善统计评价和财务监督。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依法依规强化国有产权变动管理。指导区、县国资机构做好国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理顺委托监管体制。
16、加强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面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按照监管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经营业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企业破产清算、重大财务异常等专项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处置整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防止国有资本流失。
17、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智能云平台的开发建设,实现数据采集实时化、业务处理自动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做好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更新,推进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18、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国资监管机关干部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工作,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能力,在实践中锻造队伍。继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争创“省文明单位”。
19、加强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环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环保、安全生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企业环保工作全面达标。
四、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政治优势
20、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建要求写进公司章程工作,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继续开展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
2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央、省、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企党建任务30条,大力开展“国企党建基础年”活动,制定出台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建示范点、党员亮身份等活动。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纪检派驻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的要求,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预防、制度防范,筑牢思想防线,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3、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分层分类管理原则,选优配强委管企业领导班子。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一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开展国有困难企业领导人员走访慰问工作,关心培育企业领导人员。配合长沙人才新政,制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24、加强思想、宣传、统战、离退休干部和群团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责任,以落实国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加强国有企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大力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主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职代会建设,抓好统战、离退休干部、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
25、开展“访国企、走基层、促发展”活动。要寓监管于服务,深入调研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逐一破解工作瓶颈和难题,助推企业发展。搭建国资国企交流平台,群策群力,促进国企做优做强做大。
26、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 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力度,建立委领导联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联点、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抓好中心工作,强化国资担当
27、加强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企业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力争重复信访和信访总量逐步下降。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继续争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28、大力推动棚改征收协调工作。抢抓城市棚改征收的历史性机遇,牢固树立“抓棚改就是促发展,抓棚改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发挥企业自身的主动作用,发挥属地政府的主力作用,发挥“两办一社”的主抓作用,发挥委系统协调指挥部的主导作用,指导服务相关企业纳入全市年度棚改征收行动计划。
29、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和龙山县对口帮扶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国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对口扶贫项目建设,做好干部对口帮扶贫困户工作。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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